2024年4月20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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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党委听取并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4日作者:省司法厅

   12月13日,厅党委召开第32次会议,听取了厅扫黑办关于全省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情况汇报,并研究安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强调,全省系统要在广度、深度、力度上再发力,推进全省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系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全省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效,受到中央扫黑除恶第七督导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做法。但是,成绩只属于过去,不能说明现在,更不能代表将来,我们不能高估成绩、盲目乐观、骄傲自满,不能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认识,反对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律师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全省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纵深阶段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会议要求,全省系统各级党委要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厅党委工作要求,切实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分析实际情况,查找突出问题,以坚定的态度、过硬的肩膀、务实的举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股强劲东风,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着力整治监管场所周边社会治安环境,为监狱、强戒所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会议强调,坚决查处在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执法司法活动中,为涉黑涉恶罪犯提供方便、给予关照的行为。驻厅纪检监察组和全省系统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效性检查,对于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处理不到位、打击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问责追责;对于发现的涉黑涉恶“保护伞”,坚决依纪依法查处。

   中央扫黑除恶第七督导组与省委第一次工作对接会以来,省司法厅党委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主动自我加压,对照反馈问题,第一时间制定并落实《司法系统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第七督导组第一次对接会反馈有关问题的具体措施》,做到坚决彻底整改,目前30项整改任务清单基本全部完成。(厅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