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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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三届“十佳律师事务所”、“十佳律师”公示(三)之一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6年05月16日作者:lx

    四、律师事务所事迹材料:
    (一)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严格规范管理 稳健有序发展
    在经过二〇〇三年第二届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评选后的两年时间内,我们事务所在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正确指导下、在合伙人的正确领导和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行风政风评议活动等大型活动后,全所人员政治素质得到极大的提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热情积极高涨、服务质量更加优良,事务所各方面的工作、建设都取得良好的收效。
    今年是省律协组织的全省律师事务所第三届“十佳律师事务所”评选年,现就我所创建“十佳律师事务所”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建设、不断提高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整体素质。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政治理论学习在松之盛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就形成良好的制度。为了保证政治理论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事务所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一项制度明确下来。明确规定,每个月第三周的周四下午为政治理论学习日。通过学习,大家的政治思想觉悟不断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业为民的理念更加牢固和坚定。
    重视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本所一九九八年二月设立,四月即建立党支部。在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事务所党支部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提高。
    坚持民主生活和党员评议制度。我所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次均有主题,有会议记录;建立了党员评议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党员评议活动,激励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支部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员评议会制度。通过支部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员评议会等各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都收到良好成效。事务所党员每年都对灾区、贫困区人民捐款捐物;党支部连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连年都有党员获得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的表彰。
    (二)加强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建设、努力锻造品牌律师事务所。
    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建设对松之盛律师事务所来说可谓常抓不懈。平时的工作中,我们除了健全完善制度外,更注重的是对照检查和认真落实。通过制度的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事务所多年来无不良执业举报及违规经营投诉,更无虚假证据、虚假陈述、虚假法律意见等现象发生,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无行政处罚和处分记录。
    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良好,95%以上的客户对我们的法律服务质量表示满意和好评。一个以非诉业务为基础,以服务大型项目设施建设、公司证券投资及企业改制重组和金融保险业务维权为特色,以各种法律服务设施齐全、专业人才资源丰厚、综合发展的品牌律师和品牌律师事务所正在湖北法律服务市场确立和壮大。
    在二〇〇四年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律师协会组织评选的“AAA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AAA信用等级律师”的评选活动中,我们事务所被评为首届“AAA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彭和平、张粒、袁良民等8名律师同时被评为首届“AAA信用等级律师”。
    二〇〇五年事务所被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张粒也同时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二〇〇五年七月,我们事务所代表湖北省律师协会参加由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组织在银川召开的“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经验交流大会、并作为全国仅有的3家事务所现场发言之一、在大会上作经验介绍发言。
    (三)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我们事务所在着力建造品牌所时不仅舍得硬件的投入,也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的投资。一是更新事务所的网站。今年三月份事务所在原有网站的基础上投入5000多元,对事务所的网站及版面重新改版扩容;二是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建立事务所自动化办公平台。今年五月份事务所投入5000多元,着手建设自动化办公系统,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无纸化、网络化;三是建立员工生日集体祝贺制度。从今年六月份开始,事务所对全所员工的生日逐一登记,每逢员工生日时,事务所集体为其送花表示祝福,从而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亲和感和事务所的凝聚力,同时也培养了全体员工团结互信、和谐奉献的团队精神。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二〇〇五年八月十一日下午,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律师张成俊7岁的女儿张川一因患白血病在武汉协和医院住院治疗,向我省律协和我所主任求助。事务所积极捐款救助。律师甘宁第一个捐款200元,执委会组成人员张粒、袁良明、支部书记荣同生每人捐款1000元,主任彭和平一人捐款3000元,其它合伙人、党员、执业律师及员工也纷纷慷慨捐款,据统计,事务所在当天共收到捐款11835元。
    张粒律师为帮助一名死缓女犯改造,主动与其结成帮扶关系,慷慨捐款5000元,帮其解决女儿读书费用和生活困难。
    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是以我们事务所为依托设立的公益性组织,在这个中心服务的律师都是无偿义务性的服务。这个中心自设立时起到现在,已累计接待全省各地未成年人家长的来信、来电、来访近千人次,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咨询,受到他们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肯定。 
    积极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在本届评选年度内,事务所共接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免费法律援助案件5件、事务所内部决定免费法律援助31件。这些案件的代理都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和肯定,同时也得到相关承办司法机关的认同和好评。
    (四)积极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认真为党政机关当好法律顾问。
    律师的天职是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作为以法律服务为职业的律师来说,他不但要认真做好每一件法律服务工作,更重要的是要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工作尽心尽力、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为此,事务所多次组织本所执业律师到街头、学校、工厂、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和义务咨询活动,据统计,在本届评选年度内,事务所共组织22次、120多人次的律师,到省政府信访局值班和到相关的街道、广场、工厂、学校和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义务咨询。为近千人次提供义务法律帮助,受到他们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肯定。
    认真当好各级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事务所主任彭和平、合伙人律师张粒都是湖北省法律顾问团成员。彭和平同时还是省政府“涉法上访案件法律咨询组”、“处理疑难上访案件法律咨询工作组”主要成员之一,多次随省政府、司法厅领导到黄石、黄冈处理棘手的“涉法”事务,有时甚至连夜两次往返来回跑黄冈处理群众上访事宜。
    二、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执业持续稳健发展。
    我们事务所非常注重内控制度建设,一贯奉行规范管理、规范执业原则的。
    (一)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我们所自成立时起,就以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有序发展著称。在本届评选年度内,我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政策法规等一系列管理要求,结合湖北法律服务市场环境和本事务所的实际,制定和完善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据我们统计,近年内共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0个,使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由原来的35个达到45个。这些制度全面涵盖事务所的业务、财务、人事、行管等各个方面。在制度的落实上我们坚持常抓不懈,决不因事而异、因人而废,从而使制度得到贯彻和落实。
    (二)严格合伙人入伙条件、规范合伙人主体资格。在松之盛所规章制度的设计中,十分重视发挥合伙人在事务所各项事务中的管理作用,合伙人的职责有比较明确、具体的分工。
    (三)坚持统一收案收费制度、逐步完善分配机制。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机制是合伙所能否稳健发展的关键,为此,我们事务所采取摸着石头过河方法,先后试行过多种不同的分配机制。目前试行的是两级合伙人两种不同分红体制并存,以及提成律师和授薪律师两种不同工资体制并存的分配机制。
    规范事务所的收费收案行为、完善律师收费争议处理办法是事务所一贯强调和坚持严格执行的财务管理制度。目前在我们事务所已切实做到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统一入账,账目清楚,开支合理,按规定提留各项基金及依法纳税和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全体员工都按武汉市政府社保标准参加了社会保险。
    (四)完善了各项法律服务业务操作规程。根据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完善了法律顾问规程、办理刑事案件规程、办理民事案件规程、从事招标投标法律业务规程、从事公司法律业务操作规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办法和内部核查委员会工作规范等一系列业务操作规范。
    三、稳健有序发展,律师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一)事务所业务人员稳定、人数不断增加。事务所成立初期专职律师仅有10余人。到二〇〇五年十月,专职律师发展到37名。执业5年以上的占律师总人数的78%,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高级职称的占律师总人数的98%,具有硕士学位的占专职律师总人数的35%,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占专职律师总人数的40%。事务所现有在册员工62名,其中律师助理和行政辅助人员共25名。 
    (二)各项业务发展较快,业务领域不断拓宽,业务总量逐年上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近几年,事务所成功地办理了一些重大、疑难业务。湖北省近几年最大的四个投资项目均由我所担任专项法律顾问。其中为湖北襄荆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起草特许权协议,并参与特许权协议谈判,成为湖北省第一家为国内大型交通BOT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为湖北京珠高速公路世行贷款项目提供包括高速公路公司化、商业化课题研究项目在内的专项法律服务,成为湖北省第一家为世行贷款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诉讼和非诉讼业务量逐年上升。二〇〇四年共办理各类业务235件,实现收入619万。今年截止十月底,已办理业务200件,创收405万元,业务量平均每年递增15.85%,年创收平均每年递增23.7%。到目前为止,本年度业务创收与一九九八年度相比翻了二翻,业务创收总额始终在全省律师事务所前3名之列。
    (三)事务所资产逐年增加,资金积累不断扩大。从一九九八年至二〇〇四年,事务所一贯坚持注重执业环境形象和办公条件的改善,不断加大投入,三易办公场所。事务所资产逐年增加,截止二〇〇五年六月,事务所账面累计资产总额达到100万多元。
    (四)事务所业务失误率、投诉率和错赔率均为零。事务所创立至今的八年,随着事务所的服务范围不断拓展,管理也越来越规范、严格,事务所承办的各种案件无失误,无投诉,更无赔偿错案。
    (五)事务所办公条件好,设备先进,环境宽敞、整洁、优雅。
    本所在帅府商通写字楼办公,办公面积为1217平方米,目前正准备将办公场所以上的5楼近500㎡整层承租下来作为专门的办公场所,使我们的办公场所达到1700多平方米。办公场所整洁宽敞明亮,受到了同行及主管单位和客户的赞赏。
    事务所目前拥有图书约1664册,并专门购买了《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中国法律法规大典》、《大法官法律事务支持专家》等软件,建立了通过公共和局域网络快速查询的法律服务资料信息库。事务所制订了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了业务档案、人事档案、行政档案和财务档案。各类档案均由专人管理和整理保养。
    事务所拥有现代化办公通讯设备,其中高、中档小轿车11辆,电脑42台(含手提电脑23台),打印机5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3台,扫描仪和服务器各1部,建立了事务所内部局域网和自动化办公平台,并装备了集团电话(律师每人一部电话)和中高档家俱及装饰等。
    以上是我所借申报二〇〇五年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之机,对我所管理思想和工作情况的总结。虽然,有些管理思想我所在实践中还没有很好地、全面地、深入地落实,但这不妨碍我们研究和思考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问题,不妨碍我们不断地提出新的设想。
    ---规模大型化、服务优质化、设施现代化、管理规范化是松之盛所既定的发展方向。
    ---设立代理时限制,建立法律咨询服务网络,直至成立松之盛律师集团,是我们常想、常新的目标。
    让我们以“百尺竿头再努力,争创一流话理想”作为我们申报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申请报告的结束语吧。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一日
    (二)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十佳律师事务所”(侯选)
    事  迹  汇 报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于1998年设立。现有在册人员103人,其中专职律师51名,兼职律师10名,律师助理22名,实习人员13名,行辅人员7名。专职律师办公面积人均20平方米,基本实现了办公设施、手段现代化。自本所设立以来,先后3次被省 司法厅、省人事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去年以来,本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及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部署、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评议行风及规范建设年活动,有力促进了律师队伍、党员队伍的思想、道德和作风纪律建设,促进了所内规范化管理,促进了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创建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活动中,取得了新成效。
    一、 思想政治工作坚定有力,全所人员精神面貌好
    去年本所突出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作为全体律师思想政治
    教育的主题来抓,每月坚持一至两次组织全体律师及行辅人员进行学习教育,每次参学率达85%以上。今年既要贯彻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又要实施本所“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以及“严守法纪,诚信服务”为主题的政治学习计划,至十月底,先后集中全所人员学习教育了15次,每次参学率达88%以上,其中有5次进行了补学习。尤其是今年进行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由于党支部安排细,组织严,抓得实,使其取得了显著成绩,被省司法厅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近两年各种政治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律师事务所的精神文明建设。全所不仅未发生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问题,而且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奉献社会等优良风尚在全所人员中不断展现。去年以来全所办理减、免收费法律事务56件,18名律师给多家省、市新闻媒体点评法律事务,义务宣传法制。13人次义务献血,165人次捐款、助学、助困、助残,共计45300元。岳琴舫主任于今年9月赴新疆为新疆律师授课时,主动为英吉沙县银杏律师事务所捐款10000元。
    二、 律师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律师事业发展健康
    去年以来本所新增12名专职律师和1名兼职律师,律师总人数达61名,比2003年增长12.5%。这61名律师中,本科以上学历60名,其中硕士、博士共13名,分别占总人数的98.39%和21.3%。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及达到同等外语水平的律师18名,占29.5%。至今年10月本所有26名律师分别拥有和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独立董事、仲裁员、土地评估师、心理咨询师等多种专业资格。31名律师参加了省、市法学、心理学、会计学等学术团体及全国和我省律协的多个专业委员会。不少律师在政治理论、法学理论研究上取得了较好成果。去年王新宁律师代表全省律师参加全国律师有关知识竞赛,荣获第3名。今年有15名律师撰写的论文公开发表或在相关学术研讨会上交流,有5名律师撰写的“以人为本,执业为民”的论文在全体律师会上作了交流,并荣获了优秀论文奖。伴随各项思想政治学习教育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本所律师业务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新的拓展。尤其可喜的是在稳固原有法律顾问单位的基础上,今年又新签了14个。特别是去年以来先后有9名律师为多宗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了BOT投资法律服务,有28名律师参与了24家国有企业改制运作,为企业资产界定、重组,清理债权、债务,股份改造,人员补偿安置,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等事项提供了法律服务,受到了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好评。自去年以来,本所承办的598件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中,90%以上当事人对服务质量给予了优良评价。尤其是近两年办理6件百人以上团体诉讼案件和26件比较重大、复杂的法律事务均获成功。由于狠抓了服务质量,有力促进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两年共创收1500万元,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6.2亿多元。
    三、 所内规章制度健全完善,诸项工作管理规范
    今年以来,本所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在扎扎实实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中,仔细修改和充实了本所原有的20项管理制度,精心制定了二十一项管理制度,使其涵盖了本所方方面面,基本达到了全面、具体、适用、合法、可操作性强的要求。为加强业务管理,本所不仅设立了业务指导委员会,调整充实了10个专业部,而且修订充实了执业公示、利益冲突审查等4项制度,制定了4项业务操作规程以及“统一接受委托,统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统一收取服务费”等4项制度,使本所律师业务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的目标。为了加强本所的行政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本所补选了1名主管行政工作的副主任,设立了日常行政管理机构——办公室及监督机构——监事委员会,并且聘请了一位资深行管人员担任执行主任兼办公室主任。与此同时,修改完善了7项行政管理制度,制定了行辅人员职责及若干规定。由于行政管理、监督机构健全,行政管理、监督人员齐备,本所以文明、和谐建设为主题的行政工作,展现出有声、有色、有成效的良好局面。
    四、 合伙人办所理念明确,所内管理和监督工作显著加强
    今年通过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不仅彻底解决了以往存在的“名义合伙人”问题,更重要的是基本统一了合伙人的办所理念以及创建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律师事务所的奋斗目标。合伙人会议较好地发挥了决策核心、管理核心的作用。仅今年,本所先后召开了8次合伙人暨党支部联席会议和6次合伙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41项管理制度,作出了15项重要决定,研究解决了个别律师不执行本所业务指导委员会有关利益冲突回避的决定等多个现实问题。本所合伙人不仅做事务所的当家人,而且争做爱家、护家、管家、建家的带头人。自觉在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行所内规章制度,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教育活动,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热心公益事业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合伙人王洪斌去年以来,在省、市传媒体发表10多篇宣传法律知识的文章,王万雄6次参加湖北电视台法律在线栏目访谈法律问题,13名合伙人办理减、免收费法律事务人均达2件,刘兆君、王茂坚、陈琬红等9名合伙人,不仅带头参与本所组织的捐赠活动,还自发地为社会贫困单位和个人捐款共达6800余元。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三)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事迹材料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下简称“立丰所”)是经湖北省司法厅于1995年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包括首届湖北省十佳律师和两名湖北省律师顾问团成员律师在内的近30名执业律师,行政及律师助理人员10名。立丰所着眼规范与发展,坚持高层次、规范化和专业化的发展方向,重视管理创新与品牌创优。历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律师事务所、文明律师事务所及先进党支部等称号。2003年立丰所被评为第二届湖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2004年被评为湖北省AAA信用等级律师事务所,并被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创文明行业工作先进示范点。立丰所党支部2003年被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04年被省律协党委确定为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示范点。2005年7月省司法厅党委为表彰立丰所党支部在推进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显著成绩,特授予立丰所党支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党建工作,加强政治思想建设
    立丰所十分重视律师及员工的政治思想建设和政治素质的提高。制定有政治学习与组织生活制度,理论联系实际,定时组织政治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学习上级指示精神,全体人员政治敏锐、头脑清醒、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坚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立丰所现有12名党员律师,其中5名合伙律师都是党员,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对事务所工作的参与、监督、建设和决策过程的积极作用,发挥非合伙人党员执业律师参与事务所建设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立丰所5名党支部委员中,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是由三名合伙人党员律师担任,另外两名由非合伙人党员执业律师担任。这样,虽然党支部委员会与合伙人的组成人员不同,但便于党支部从自己的工作角度出发集思广益,向合伙人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虽然所有合伙律师都不是党支部成员,但是五名合伙律师都是党员。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建立了党支部委员会与合伙人会议的联系会议制度、支部委员与合伙人分工负责,密切配合。这种组织构架与议事制度,客观上形成了立丰所党支部在民主议事、科学决策,推进党建工作等诸方面的民主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保证了立丰所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了政治思想建设,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注重物质条件建设,改善律师办公条件
    立丰所现有600多平方米的高层次律师楼,人均办公面积可达20平米,每位律师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区。合伙律师每人一部手提、一部台式共两部电脑,每位专职律师都配备了台式电脑,还为部分律师及助理人员配备了手提电脑,全所共有32部电脑,其中21部台式电脑,11部手提电脑,超过本所人均数。建立了事务所网站和内部局域网,网页内容包括信息动态、内部管理、行业规定、教育整顿、组织生活、学术研讨、法律法规等多个栏目。联通了快捷的互联网,储备了完备的法律数据库,除原有的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外,新购置了投影机、扫描仪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全所共有7部直拨外线电话,两部总机和38部分机电话。设置了专门的会议室和律师洽谈室、文印室、财务室等,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环境雅致的办公条件,已基本实现现代化办公,为立丰所迈入高层次和规范化的管理以及整体形象的提升提供了物质基础条件。
    三、注重队伍与业务建设,积极开展公益活动
    立丰所的服务领域越来越宽,多年来从事了大量的经济、民事、行政、刑事审判和仲裁案件的代理业务,培养训练了一批有经验的执业律师。有一名律师被评为首届湖北省十佳律师,两名律师担任湖北省律师顾问团成员。有一名律师担任全国律协理事和专业委员会委员,有一名律师任省律协常务理事。有三名律师分别担任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及秘书长。为了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成立了立丰所律师业务指导委员会,制定学习研讨制度,制定了律师办案业务操作流程规范,制定了鼓励律师发表论文及参与行业系统学术研讨的政策。多名律师曾担任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或疑难案件的辩护人和代理人,树立了立丰所较高的知名度和声誉。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支持行业发展,支援救灾扶贫,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信访接待等任务,如在2004年的湖北省首届公诉人与辩护律师业务研讨会,2005年的中南六省区律师业务研讨会,与两次中美刑事辩护业务研讨与交流会、省律师顾问团首批参与、处理涉法上访案的调研与处理等等一系列活动中,立丰所及律师都积极参与。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与行业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应有作用。
    四、注重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严格规范管理
    立丰所历来重视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确定由所主任与支部书记专门负责这项工作,专门聘请了六名社会各界的知名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所内每半年专门检查一次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行情况,并向社会监督员报告情况。实行各合伙人对执业律师对口管理制度,由合伙人与执业律师共同由事务所签订责任状。建立了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制度,实行一案一卡,重视服务质量反馈,社会效益良好。全所律师和工作人员视信誉为生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多年来一直无违纪无投诉现象发生。
    根据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要求,结合本所实际,本所对建所以来历年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进行了重大修改与完善,删减了一些不合理的内容,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同时,还出台了一些新的规章制度,经过充分讨论、反复斟酌,最后形成了一本装订成册的《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汇编》。该制度一共分五大类,即总则类、人事管理类、业务管理类、党建工作类、行政管理类。完善的规章制度,是立丰所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保障。
    五、注重拓展服务领域,经济效益日益明显。
    立丰所努力开拓服务领域和提高本所的知名度、信誉度,迎来了更多的客户,也带来了良好经济效益。每年业务以百分之十的速度稳步递增,始终处于全省律师事务所创收前列。现担任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北日报报业集团、武汉工学院等众多大型企事业单位、政府、院校的法律顾问。财务制度建全,统一入帐,统一管理,依法纳税,帐目清楚,已给行政人员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障,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之更加安心努力为事务所工作。
    总之,立丰事务所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始终处于全省律师行业的前列,但与行业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相比,还具有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决心以新的更高的标准,全面加强立丰所的管理与建设,为创全国品牌所而努力。
                                     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
                                    二OO五年十一月十日
    (四)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主要事迹材料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原名武汉正信律师事务所)是1993年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湖北省首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2001年被湖北省司法厅评为湖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2002年被湖北省司法厅评为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5年被武汉市司法局评为武汉市律师工作先进单位。本所有3名律师先后被评为武汉市十佳律师,4名律师被湖北省律师协会授予湖北省AAA信用律师,还有1名律师被武汉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和十佳维权标兵。一名律师被推举为第六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一、业务报告
    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本所律师经过多年的积累与沉淀形成了以公司、证券、资本运作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为主,兼顾企业法律顾问、诉讼等其他常规律师业务的专业服务特色。据本所近三年财务数据显示,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业务收入占本所年度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85%以上,其中上市公司法律事务的业务收入又在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业务收入中占有比例60%以上。
    本所律师努力依托证券市场,借助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发行股票等多种方式积极为众多企业,特别是湖北省、武汉市的上市公司筹措资金贡献自己的专业才智,历年来承办了凯迪电力、湖北迈亚、东湖高新、道博股份、东风汽车、浙江中大集团、广西桂东电力、青岛啤酒、华工科技、凯乐股份、长江通信、潜江制药、武钢股份、中国凤凰、双环科技、百科药业等三十余家省内外上市公司的上市、配股、增发、资产重组等法律事务,帮助企业在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就达数百亿元,为企业的腾飞、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专业技能是中介机构的生存之本,本所学习研究之风盛行,学习型组织初具雏形,每周四下午为固定的业务学习时间,由专职律师轮值主持,学习有主题,发言有记录,为年青律师的迅速成长打造了坚实的平台。律师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学者型律师不乏其人,专业技能得到客户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一致赞许。
    1、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地方政府排忧解难
    1998年国务院为整顿金融秩序关闭了各地的股票场外交易,湖北省荆州市的柜台交易也在关闭之列。在柜台关闭后,湖北江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一千多社会投资者手中的股票寻求妥善处理的渠道,本所律师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积极为当地政府出谋献策。由本所律师亲自主持策划实施的原荆州柜台企业湖北江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股和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置换并上市工作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首创案例,引起较大反响。因柜台关闭引起的社会矛盾得到了解决,当地政府的压力也消于无形。
    2、为经济建设尽绵薄之力
    2004年,在我国证券市场连续几年低迷的情况下,本所律师经过了一年的艰苦努力圆满地完成了武钢股份增发、武钢集团整体上市的法律事务,帮助武钢股份一举融资89.98亿元,为武钢集团尽快实现年产1400万吨钢的发展目标提供了资金支持。而武钢集团整体上市的模式,又得到了机构投资者、市场研究者、公众投资者的一致推崇,武钢股份的股价在3个多月的时间从4.5元一路攀升到最高9.05元,成为中国证券市场难得的多赢案例。也正是由于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原计划增发的20亿股只需要增发14亿股就完成了筹资计划,为武钢股份今后进一步股本扩张留下了巨大的空间。随着武钢模式的成功,其后宝钢、鞍钢都按照武钢模式相继跟进,形成了资本市场大型国企整体上市的热潮。
    本所律师帮助北京的泛海集团在武汉设立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使得阳逻机场和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的建设获得了18个亿的资金支持。
    二、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执行情况报告
    律师行业是一个对诚信度、自律性要求很高的行业,而本所主要从事的证券法律业务又是重中之重。证券市场投资者众,信息对股价极为敏感,而本所律师往往又会参与企业的高层决策,能够获取一些内幕信息。大家知道,证券市场的内幕信息几乎可以与赚钱划等号,因此本所一直把律师的教育放在首位,严禁染指服务企业的股票,不允许律师牟取不当利益。多年来,本所律师从未出现利用内幕信息牟取不当利益的情形。有时,本所律师也为放弃了一个个让个人财富得到增长的机会而长吁短叹。但是,严格自律既树立了本所律师的良好形象,同时也为本所赢得了较为广阔的市场。比如2004年本所经办武钢增发项目的律师,在武钢股份的股价翻番的情况下高度自律,放弃了牟取不当利益的机会,却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当然这与本所律师的优质服务不无关系,中国证监会在对增发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过程时,对会计师、券商的材料都提出了反馈意见,唯独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没有提出任何反馈意见,这是极其罕见的),今年又被武钢集团主动邀请参与其又一个重大的资产重组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认证。该项目一旦完成,又将是证券市场的创新之举。
    律师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还会面临在利益与职业操守中作抉择的情形,本所律师应该坚持以诚信为本,以操守为重,一旦操守和钞票不能兼得,就义无返顾的选择前者。湖北省被证券业内人士称为重灾区,其含义是出问题的公司较多,而本所服务过的公司却都不属问题公司之列。这既有机遇的因素,同时也与本所律师坚持诚信、规范的执业风格密不可分。几年来本所律师已经参与工作而后又放弃合作的企业就有4家之多,损失的律师费近百万元。这并不是在吹嘘本所律师道德高尚、对金钱不屑。本所律师对此有一个朴素的共识:“不能一次将一辈子的饭吃完了”,深知违规和违法执业将要支付昂贵的代价。本所律师基本做到珍惜自己的执业资格和执业声誉,不迎合个别企业的无理、非法要求,不为赚取律师费而挑战正义和道德。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中介机构的参与,市场的公平、公正需要中介机构的规范执业,本所将一如既往地走专业化道路,努力成为在武汉市乃至湖北省具有专业特色的精品律师事务所。
    三、注重政治素质的提高,参加公益事业的报告
    本所党员律师占执业律师50%以上,1996年成立了党支部。健全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全所每月坚持一次政治学习,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党支部积极帮助和鼓励年青律师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本所成立至今,不仅在业务上努力进取,还热衷于各种公益事业,对市局安排的法律援助案件极为重视,所主任亲自过问,并安排业务能力较强的律师办理。积极参加省、市律协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全所律师每年都坚持做到上街义务宣传法律常识,免费为群众答疑解难,还安排部分律师轮流到市信访办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认真接待上访群众,对其提出的问题作耐心细致的解答,并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得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响应《武汉晚报》发起的对贫困生捐资助学的活动,参与向社会捐款、助学、助残、帮扶弱势群体,运用法律知识服务于人民大众。几年来,本所分别获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湖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武汉市司法行政系统文明单位”、“武汉市司法局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称号,还在2001年中国武汉第二届楚天情“残奥中国潮”义展义卖活动中获得“最佳慈善单位”的称号,深得省市各级领导的好评。
    四、制度建设与管理报告
    只有加强律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才能提高律师事务所市场抗风险能力和社会公信度。本所先后制定了三十余种成文的规章制度。其中有本所章程;收结案审批制度;业务学习、培训、交流、统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案件集中讨论制度;律师诚信档案记录制度;信息调研和文书资料管理制度;文明办公规则;内部安全保卫、保密制度;统一收案、统一收费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涵盖了本所各个工作环节,真正做到人人受制度约束,事事有规章可循。
    本所财务管理帐目清楚,开支合理,并按规定留足了执业风险基金,严格遵守国家税法,依法纳税。本所还为每个工作人员办理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对骨干律师还办理了多项商业人身保险。每个执业律师还参加了律师执业风险保险。
    本所严格遵守司法部《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不诋毁、贬损同行业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降低收费争揽业务等。
    五、加大硬件投入,营造宽松和谐的现代化办公环境。
    本所拥有办公面积近四百平米,办公场所位于武汉市金融中心招银大厦十楼,整洁、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配备了规范齐全的现代化办公设备,先进的办公设备不仅较大程度地提高了律师的工作效率与工作质量,同时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律师的工作压力。
    高素质的律师队伍辅以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高端专业化的律师服务加上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规范化的工作作风伴之以良好的自身修养,高度透明的工作过程与圆满的工作效果达到有机的统一,本所律师的专业操守与工作业绩赢得了各个层面当事人的高度赞许和好评。在新客户、新案源不断发展与开拓的同时,老客户与我所律师的再度合作也是屡见不鲜。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时代与社会的快速发展,要求我们专业律师也要不断进取,完善自我。让我们不断努力,继续开拓,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五)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规范筑百年 创新争风采
    2005年4月,我所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这是全体得伟君尚人十年努力的结晶。
    自1998年5月被司法部授予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后,我所律师不敢有丝毫懈怠,近八年来,继续在规范管理上、在业务开拓上、在执业诚信上、在人员素质上下功夫、找突破,在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同时,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政治意识强、业务能力高的优秀律师,为本地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重要作用
    (一)正确的政治信念是事业成功的基石
    我所近几年积极参与司法部部署和开展的各项活动,包括“律师队伍教育整顿”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今年“规范建设年”活动。全体合伙人一致认为坚定的政治信念是一切事业的基础。
    今年我所支部换届,组成了一个更为强劲、高效的支部班子。近一年的支部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青年律师余晖、杨帆在支部书记的言传身教下,通过日常执业活动,深深地体会到:我们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因此,积极要求入党。杨帆已成为预备党员,余晖已被推荐到市委党校参加“入党先进分子”培训,目前他们均由一个年收入几万元的“小”律师,发展成为一个年创收几十万元的合伙人。
    所党支部的工作始终对全所的发展起到了核心的作用。在党支部的带领下,全所23名党员律师不再觉得每周四不变的政治学习是枯燥无味的,而看作是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必不可少的途径。全体律师也自愿在支部带领下积极参加各类政治活动。不仅如此,现在,党员律师已成为全所业务发展的骨干群。越来越多的青年律师向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党支部的活动已成为“得伟君尚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
    (二)纪律建设是事业发展的保障
    我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常抓不懈,建立和完善了各类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机制。
         我所在全省率先制定并执行的《律师不良行为登记制度》对全所律师规范自己的行为起到有效的制约作用。有一年轻律师因为出差未与有关当事人协调,导致当事人一个星期联系不上,影响了业务的办理。当我们研究该行为是否属不良行为时,该律师深刻自检后,希望不要记录在案。该制度的警醒作用非常突出。
         加强对专职律师,特别是新来的律师、实习律师管理和教育工作。至今为止,我所没有发生一宗新来律师、实习律师违法违纪案例。当然,我所的“开庭跟踪”、“客户回访”硬性制度对律师自律起到监督作用。我所要求对律师开庭实行合伙人跟庭研究制度,值班合伙人跟庭后要对律师开庭作出评价的报告。律师们说此次制度让我们开庭准备时更为严肃认真。
    为了强化全所律师自律行为,我所强化律师职业“神圣性”教育,组织全体律师学习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教育我们的律师永远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今年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我所做了“整”与“树”的大文章,树立了好典型,蔡学恩律师被评为我市“十大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张天武律师、邵学军律师获得“优秀党员”称号,今年10月市司法局在我所召开全市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现场会。
    (三)利益回报是律师应有的责任感
    我所长期热心于公益事业,积极捐助各种“法律援助基金”、“见义勇为基金”等。在省厅、市局的支持下,在希望小学设立奖学金。近年,多名律师不留名地资助多名贫困学生。今年,我所首先向省少管所捐款2万元。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忘湖北贫困地区的同行。年初,又向我省一贫困地区因缺乏资金无法运转的法律援助中心伸出援助之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西安二位律师到汉出差时被盗抢,我所王珏律师不仅在业务上提供了方便,而且在经济上给予了支持,受到同行的首肯。由我所倡导的为市劳模提供终身法律服务的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今年得到的实施,在社会中产生很大影响。
    (四)我所部分优秀律师分别被推荐到省、市、区作为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
    我所从某种程度上可释为小政协,除中共外,还有各民主党派成员,特别是参加政协律师表现都较为优秀。政协委员张天武同志给省高院的合理化建议受到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的重视;省政协委员蔡学恩同志的提案获优秀奖,与此同时,蔡律师坚持三年参加湖北省行风评议及重要的双月会,其表现获市局、省厅表扬。
    特别是今年我所公开竞标,获聘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法律顾问。目前,我所先后为湖北省烟草专卖局、武汉市外经局、武汉市信息产业局等十余家政府部门担任法律顾问。
    二、凸现规范化管理重要地位
    作为一家较大型的律师事务所,要从根本上增强核心竞争力,首先必须要有一个约束合伙人的制度。我所规模化提高后,我们首先制定的制度是《合伙人行为规范指引》。我们从道德层面对合伙的诚信义务、忠诚义务、奉献义务、合作义务、不当行为补救等都作出约束。经过近一年的实施,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在都以当合伙人为自豪的同时,没有一个合伙人有特权的感觉,每个人都树立了管理与被管理的科学规范意识。牢固的基础为事务所的快速进步提供了条件。
    同时,针对事务所存在的不足及实际情况,不断总结,目前健全和落实了律师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上述《合伙人行为规范指引》、《律师业务收、结案管理制度》、《档案立卷归档及管理制度》及《律师事务所印章管理制度》等40余项制度,特别是人事制度上,我们不断吸取其他的好的经验,提高了进人的门栏。在操作上,我们创设了社会精英作为推荐人制度。
       随着事务所规模的扩大,业务领域的扩张,相应的规则必须进行创新。否则,相关制度反而成前进的障碍。今年我所创新探索了一些新的制度。
    (一)执行利益冲突机制,维护执业操守
    事务所规模化带来的冲突属工作中的常态,但是,我们如何合理予以处理,需要事前规范。
    据统计,今年原告、被告都同时聘请我所律师的案例11起,最大一笔案件涉及律师费8万多元。但是,我们坚决杜绝双重代理,严格按照我所设立的原则,如常年客户优先、接案时间优先、成本节约优先等原则。我们只接受一家客户的委托。截止10月底,我所因为利益冲突而对外推荐的案件涉及律师费用21万余元。
    同时,我们对所内律师共同开拓一个客户的利益冲突也作出相关规定。
    (二)刺激团队合作,促进专业发展
    引导全所律师走专业化道路将是我们全所奋斗目标之一。在现阶段实现全体律师薪金还不具备条件的情况,适时鼓励律师间的合作是必要的。因此,我们今年的成果是制定了《合伙律师专业合作利益分配指引》,刺激团队合作,逐步要求律师把非属自己的专业案件转给其他律师办理。该《指引》在律师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为下一步专业化的发展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三)培训制度确立,奖励制度跟进
    当我们喊出“打造百年律师所”口号时,这口号的背后就是要求制度的创新。创新的初级阶段要求合伙人要有基本的牺牲精神。
    就现阶段来看,一个合伙律师事务所出资给律师们培训是有一定难度。但是,今年我们做了有益的尝试。派三名律师外出学习,特别有一名律师争取到免费的环保培训项目时,我们马上决定所有的差旅费由所里承担。效果逐渐凸现,律师们的前途感更明确,对明天寄予更好的希望。
    同样,我们也适时地推行了奖励制度。只要律师在报刊杂志特别是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我们都及时给予奖励。今年有一名律师代表我省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组织的法律知识大赛时获奖,我们马上给予1000元的奖励。同时,只要通过不同途径为所里争得荣誉,包括参加某协会获理事、常务理事等都是我们表彰的对象。今年,我们一合伙人成为省知识产权协会的常务理事,我们就认定在专业上为所里作出了贡献。
    值得欣慰的是,全体合伙人都有一个共识,我们工作赚的每分钱都是所里的钱,而不是个人的钱。因此当我们提出50万以下提成50%的要求时得到了大家的普遍认同。不断提高的积累为所里新的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提供了可靠的资金保障。
    三、开拓业务领域、提高人才素质
    (一)专业领域不断扩大
    1、涉外法律服务业绩独具特色
    我所10多名合伙律师大部分具有国外学习和工作的经历,15名硕士专司涉外法律服务的团队,加上10多年涉外法律服务打下的扎实基础,使得我所成为湖北地区涉外法律服务的“形象代表”之一。
    麦当劳一进湖北地区,就选中我所做法律顾问。合伙人邵学军律师为他们跑遍了省内每一个麦当劳分店,起草审查了每一份合同,去年麦当劳征求邵律师的意见,要求邵律师能帮他们处理整个中西部地区的法律事务。外商对我所律师服务的信任在武汉外商投资协会传为美谈。澳大利亚海得集团欲在武汉建设澳大利亚工业园,前总理基延专程到武汉考察洽谈。当拿到我所为他们投资提供的可行性报告,集团总裁称道内地律师的水平已经使他们不需要再到香港或国外请律师了。今年,武汉长动集团与德国西门子合资建厂是我市较大的引资项目。受武汉市政府委托,我所冷春燕律师代表“长动”参与谈判工作,冷律师与西门子及所聘外国律师展开长达半年的艰难谈判。双方许多争执点得以调和,有关法律障碍得到排除。冷律师出色的英语沟通能力,丰富的法律知识,深受双方好评,现被指派于今年12月到德国进行最后签约谈判。
    近几年,我分别担任汇丰银行武汉分行、麦当劳、金利来、崇光百货、伊莱克斯等60多家外商投资企业法律顾问,行业涉及银行、公路、电力、酒店、房地产等多个领域。我所律师脚踏实地的工作深受外商投资企业的重视,为外资企业在武汉的投资与合作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有目共睹的业绩使得伟所邹明春律师被选为湖北省律师协会涉外专业委员会主任、蔡学恩律师担任武汉市外经局法律顾问并被选为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理事、成为武汉市涉外法律服务领跑者。
    2、国企改革业务已成为拳头产品
    我所在国企改革领域作了积极有益的尝试,近二年先后为武汉客车、武汉内燃机、湖北建机等二十多个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特别是目前正在为特大型企业武汉锅炉集团的收购设计方案。由于我所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受聘担任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法律顾问我所律师精湛的专业技能、高效、务实的工作方法,深受省市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好评。武汉市分管国资的市长赞扬我所是本地区不多见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
    3、传统业务领域服务业绩突显
    我所致力于证券法律事务多年,先后为马应龙、湖北兴发、湖北宜化等二十多家企业提供了上市服务。担任湖北上市公司的排头兵烽火通讯、精伦电子等20多家股份公司及华中电网有限公司(原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三江航天集团公司、湖北烟草集团、长江水利委员会、武汉市科技局、大型公司等50多家的法律顾问。参与在解决公司难题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今年我所律师参与诉讼案件,所涉标的额数十亿元。单件案件为亿元标的额共4件。
    (二)专业团队已成系统
    1、我所所一直注重集聚和培养优秀人才。许多著名学院的本科生、硕士生、留学归国人员纷纷加盟我所。目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达98%,法学硕士和双学士有34名,湖北省共有8名归国留学律师,有6名在我所。我所制订了很多人才政策。有的合伙人把自己住房拿出来帮助所里吸引优秀人才。由于我所人才政策得当,律师小叶拿到了公务员的录取通知书后,又重新考虑加入我所。
    2、在吸引人才的同时,我所对年轻的律师着力进行有计划的培养,至今,我所有数十名律师分别荣获“新长征突击手标兵”、“武汉市优秀律师”、“武汉市十佳律师”、“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武汉市巾帼建功十行百星”、“武汉市十大杰出青年”、“武汉市十大杰出留学归国人员”、“湖北省十佳律师”。
    四、重视硬件上台阶,保障专业化发展  
    (一)机构规模形成
    针对我所人员过百实际情况,于2005年重新制定了《事务所业务部门管理架构》,将全所人员分成四个专业业务小组,每组设组长一名,秘书一名,组长负责组内人员的案件讨论、出差办案、文书签发、合同审批等。
    (二)办公条件优良
    我所在繁华的武汉市金融一条街上拥有办公用房1500平方米。办公环境舒适,办公设备先进,不仅有先进的文印系统、网络通讯系统,而且建立了可靠快捷法律信息检索查阅系统及丰富完备的法律图书资料库。现代化的办公场所和一流的硬件设施,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提供了完善的物质保障。
    在严谨的工作之余,我所组织律师经常开展多种文体、科普活动。筹建湖北地区第一支全体球员由律师组成的足球队。2005年还还组织全所律师读书竞赛活动,卡拉OK比赛、组织律师去革命纪念地、风景名胜区参观旅游
    我所在创湖北省内、全国乃至国际知名品牌的奋进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先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中华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省政府授予“湖北省文明示范单位”、省厅市局授予的“优秀律师事务所”等数十项荣誉。十几名律师先后获得“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湖北省十佳律师”、“武汉市十佳律师”、“武汉地区十大杰出青年”、“帼国建功十行百星”等各种荣誉。我所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创造对本地区律师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正如《中国律师》杂志社总编访问我所时留下了一首诗:得失自知二十载,伟业初成创品牌,君子律师行天下,尚怀正义争风采。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二OO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六)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
    “不用扬鞭自奋蹄”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先进事迹材料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在武汉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的直接领导、支持和关怀下,不拘一格,开拓奋进,在业务发展、环境创新、人员培养和引进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成为武汉市律师行业中的中坚和骨干力量,现将我所近几年的发展轨迹汇报如下:
    一、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我所组建于2001年3月,成立之初,仅有3名执业律师,办公面积不到200平方米,经过五年的发展,在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的团结合作及不懈努力下,现已具备相当规模:
    我所现在武汉市高档写字楼拥有48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配备了台式电脑3台,手提电脑12台,建立了先进的微机网络系统,并建有自己的网页;建立了图书资料室、专业档案室、法律资料信息库、电脑查询系统;建立了档案室,大小会议室及图书资料室,现藏书近900册,添置了电视机、数码影碟机等,等现代化辅助设施,为本所律师全身心地为客户服务提供了有力的硬件保障.
    目前我所有执业律师21名,律师助理6名,全部为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2名,另有多人研究生在读,专职管理人员2人。在全所律师中有一名律师连续二届获得武汉市“十佳律师”的光荣称号、一名律师获得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一名律师在2004年市司法局开展的律师教育整顿活动获得“先进个人”称号、一名律师于2002年、2003年连续获得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的光荣称号、一名律师于2005年获得市局党委 “优秀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二、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素质的提高及律师执业纪律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监督机制。
    我所在成立之初就建立了党支部,有中共党员7名,党支部成立以后,定期组织党员律师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坚持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进模范作用,党支部成立以来,发展了一名新党员,培养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党支部根据律师工作的特点,全体党员及党员积极分子定期的组织学习十五大,十六大文件精神及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今年的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推动全所政治思想教育活动更上一个台阶,在学习中,党支部及时传达省、市司法局的文件精神,让律师及时了解党中央的指导方针,使全体律师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我所“忠于客户、忠于事实、忠于法律”的精神内涵,倡导职业文明,服务回报社会,为增强我所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在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认识的同时积极响应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号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奉献了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良知和善举,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赖,还多次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2004年度被武汉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单位、2003年度被评为市级文明律师事务所、2003度年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2002—2003年度文明单位、2002年度被评为公益活动先进集体。
    我所在注重党支部建设的同时,努力不断提高律师执业纪律的觉悟,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为了规范律师的行为准则,根据省、市司法局的要求,我所还建了相应规章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如专职律师收结案制度、案件收费管理办法,服务质量反馈制度信访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有一名合伙人负责投诉和举报电话的内容,并向律师事务所主任及时汇报,并及时反馈处理信息给投诉人,同时建立了律师诚信档案,对律师的服务由当事人给予认可,为确保该项工作的开展,我所聘请了两名社会监督员,对我所律师服务质量及当事人反映进行监督,反馈,目前尚无投诉意见,各方面反映情况良好。
    为杜绝执业律师违规违纪的行为发生,所合伙人会议制定了关于严格遵守律师奖惩条例及行为操守的规定,从制度以予以保证,不定期的由执业多年的律师讲授执业纪律及相关经验。自从建所以来,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我所从未受到行政处罚。
    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主动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是我所一贯倡导的精神。
    我所成立几年来,在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大力创收的同时,注重追求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是我所一贯倡导的方针,社会赋于律师的任务不仅仅是使其成为一种职业和谋生手段,更重要的是通过律师的工作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维持健康稳定的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生产和经济建设的安全发展,我所本着获益于社会、回报于社会的原则,运用专业知识,通过各种方式和和途径向社会宣传法制观念和法律知识,为此,我所建立了免费法律咨询制度,不定期的安排律师接受人民群众的现场咨询,积极参加武汉晨报组织的律师下社区的活动,并选派优秀律师利用星期天休息日到江汉区单洞社区现场服务,为当事人免费解答法律询问达200余人次,我所律师参加市律协在西北湖广场组织的“党员律师义务服务日”的活动,所有的这些都本着一个原则回报于社会。
    我所积极参加助学、助残扶贫,等社会公益活动,并积极号召全体律师参加,二00四年九月,为黄石市阳新县因困难而弃学的大学生乐**捐资4000元,帮助其重新回到梦寐以求的大学课堂,今年又免费担任了湖北省慈善总会的法律顾问,为湖北省的慈善事业努力工作,在今年纪念湖北省慈善协会成立十周年时,我所一名律师向省慈善总会捐款1万元,充分体现了一名优秀党员的品德。另一名律师多年来一直免费担任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法律顾问,无偿服务多年,体现了我所律师服务于社会的良好风范,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被市局法局授“公益活动选进集体”称号,2人次被评为公益活动的先进个人和捐资助学先进个人。
    四、勤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等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我所组建以来,先后成为武汉市政府、武汉市总工会的法律顾问团的成员,并担任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国家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
    根据市信访办的统一安排,定期参加市信访办的接待工作,在每次接待日所里总是事选派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参加市政府的信访接待工作。参与市政府的接待工作以来,在市信访办接待上访人员近二百人次。解答法律问题近百起,为政府排忧解难、稳定社会起到一定作用。同时作为武汉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团的成员之一,定期为武汉市下岗、再就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近百起。针对下岗职工文化素质低理解困难的特点,接待律师耐心仔细的解释并作好摘抄工作,方便下岗、再就业职工。这一做法受到市总工会领导的肯定。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在成立的几年里,取得了一些成绩,离不开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信任,也离不开我所全体人员克服困难、团结一心的努力!
    在新世纪,律师行业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所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宗旨,本着勤勉敬业、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为武汉市律师事业的发展,为建立一个法制、和谐的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绵薄的力量。
    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
    二00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七)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
    申报湖北省“十佳”律师事务所事材料
    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02年,是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2005年3月被武汉市司法局评为武汉市律师工作“先进单位”,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32人,其中有连续两届武汉市“十佳律师”1人,武汉市律师党委系统“优秀共产党员”1人。多名律师被评为省直优秀律师、优秀党员。全所从业律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达到95%以上,研究生学历者达到40%以上,其中党员律师占执业律师40 %。元申律师事务所自创立时起,就秉承“忠诚、严格、认真、创新”的精神,锐意创新,积极进取,为推进律师事业的发展贡献了自己的绵薄之力。
          一、律师政治思想道德教育报告
    我所及所党支部十分重视律师政治思想道德教育,不断加强律师政治思想建设和注重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为此,事务所制定有政治学习制度,理论联系实际,定时组织政治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各级文件精神,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时终保持政治敏锐、头脑清醒、政治立场坚定,在政治和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党支部,健全党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1、坚持每周五次政治学习和例会制度。我所一向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素质的提高,坚持正确的服务方向,坚持每周五次政治学习和例会制度,做到学习有主题,发言有记录。    
         2、重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我所建立了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机制,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并聘请社会监督员。所内有专人负责处理投诉和举报,对每一位律师建立律师诚信档案,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有完整记录。建立了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制度,90%以上当事人对服务质量给予优良评价。
         此外,我所还建立了违反执业纪律和执业道德的惩戒制度,同样由专人负责实施。这些制度时刻约束着全所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因此,我所自成立以来,从未发生过虚假证据、虚假陈述、虚假法律意见等违法执业行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也从未因此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我所经常响应司法局的号召,深入到小区、街头宣传法律知识,加强普法教育。无偿参与报纸、电台等媒体的法制宣传活动,争取通过自身的行为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国家的法制建设。
         我所特地建立了一项年度基金,事务所的收入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助学、助残、扶贫、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此外,我所更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主动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不但完成了上级交办的法律事务,而且义务帮助大量的群众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为此使我所曾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二、律师业务报告
    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本所律师经过多年的积累与沉淀形成了以公司、金融、外资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和企业法律顾问、诉讼等其他常规律师业务并重的服务特色。
    在从业过程中,我们注重:
    1、不断拓宽法律服务客户群。
         近年来,我所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经过不断的发展,现在已拥有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峡分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文化局、武汉市电影集团公司、武汉市残疾人联合会、武汉市歌舞剧院、香港沿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汉鹏房地产开发公司、武汉新世界百货商场、香港真维斯服饰湖北公司、武汉王家墩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等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跨国公司、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等法律顾问单位和客户群。
    我所积极开拓日资企业的法律服务市场,组织公司法、金融法、房地产法等不同专业背景、不同特长的律师共同组成小组,为日本瑞穗实业银行武汉代表处、日本陆奥银行武汉代表处、理研汽车配件(武汉)有限公司、日通商事(武汉)仓储有限公司、伟福科技工业(武汉)有限公司、佳能(中国)武汉分公司、武汉森六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等日资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和其他专项法律服务,在日资在鄂企业中树立了自己的独一无二的品牌。
    2、努力开拓新业务领域,勇于办理新型法律业务和新型案件。
    我所一向注重通过新型业务领域和新型案件的办理,锻炼律师队伍,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我所办理的联想控股某公司与英属维尔京群岛某国际有限公司股权并购业务,是中南地区首例金额逾10亿元的股权式外资并购业务。我所代理的王某等数十人与某航空公司纠纷,是全国首例游客滞留境外索赔案,被多家知名新闻媒体报道。我所代理的某高科技股份公司与中国林科院某研究员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是湖北地区首例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我所代理的田某某10人与湖北某高速管理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是我省首例高速公路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纠纷案。这一系列案件的圆满解决,体现了我所律师队伍素质和业务建设的成果,对我所品牌的树立也起到重要作用。
    3、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最佳法律服务。
    我所一直注重法律服务的质量管理,通过律师的专业化分工为社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一方面,我所建立了律师服务质量档案制度、法律事务质量评分制度、律师服务质量反馈制度等、狠抓质量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多个业务部门、要求每位律师确定专业定位等方式,实现律师的专业化分工。
    我所代理的天津周某故意杀人案,在被告人家属不满已有律师代理的情况下,我所律师紧急接受委托,迅速赴天津进行调查取证,最后通过对案件事实(即凶器的来源)辩护,并在被告人家属赔偿的基础上,一审判死缓,后被害人家属反悔申请检察院抗诉,检察院抗诉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通过我所律师的二审辩护,二审驳回抗诉,最终获得被告人家属的高度评价;我所代理的中国农业银行汉口支行与某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争取到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复,为当事人挽回数十亿元经济损失。我所近年代理的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巴拿马友乐船务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财产火灾保险赔偿纠纷案,新加坡亮阁投资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文化局中外合作投资开发新民众乐园等一系列重大案件和法律事务,均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以团队合作的方式完成重大法律项目。
    我所一向注重培养全所律师的团队合作意识。在提供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过程中,我所要求数位不同专业方向律师组成顾问小组,利用各自特长,满足顾问单位各方面的服务要求。对于重大法律项目,更要求多位律师甚至全所律师共同完成。2005年7月份某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委托我所办理清产核资事务,要求在十天时间内查阅四千份档案资料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所先召开了动员会,要求全所律师团结一心,圆满地完成工作,同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细致的工作分工。经过共同努力,终于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了工作。通过团队合作的力量,使不可能最终变为可能。
    5、律师理论水平显著提高
    为了适应社会的进步,跟上法律服务市场的新进程,我所坚持每周四下午业务学习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律师学习重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组织专业讲课,结合办案进行案件讨论,提高律师的办案质量、理论水平。近年来 ,我所律师撰写的《浅析违反附随义务担责的归责原则》、《不战而屈人之兵》、《漫谈推定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保险条款法律效力之我见》、《出其不意攻其不备》、《律师法第四十三条解疑》、《债权让与的法律要件、特征及效力》、《关于经济合同法的修改》、《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为诉讼当事人的思考及对策》、《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管辖》、《谈谈约定保证期间》、《设立民事案件超期审理异议制度的立法思考》、《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创新》、《商业秘密侵权判断、法律适用及对策》、《关于商业秘密侵权判断的几个问题》、《推行“两公律师”存在的障碍及对策》、《打造中国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分别在《中国律师》、《律师世界》上刊登,其中部分论文还参加了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和中南六省律师协作暨律师研讨会。2004年,我所律师撰写的业务论文《浅析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准法律行为的异同》入选第四届中国律师论坛百篇优秀论文集。
    三、律师管理与制度建设报告
    我所建有完备、规范的规章制度,并有严格的执行措施,规章制度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律师事务所章程。
         主要是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原则上的规定,例如合作人的权利义务、律师事务所的性质、所内事务的议事规则、管理制度等内容。
         第二、律师事务所办公制度。
         包括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办法》及《办公室规则》。此项制度主要是律师事务所内的行政管理。规范档案、文书、文件及资料的管理;规范律师在办公区域的言辞和行为。
         第三、律师办案制度。
         包括《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规程》、《律师办理诉讼案件规程》、《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规程》、《收结案制度》、《律师不良记录制度》、《责任赔偿制度》。此项制度主要是对本所的业务进行管理。根据办案制度的规定,律师从接待当事人开始就必须依照规则行为,而接案后更要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填写办案表、依规定进行代理或提供法律服务,如若有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一旦查实必将受到处罚。该制度能够约束律师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律师的办案流程、减少因疏忽造成的错误。
         第四、学习制度。
         我所非常重视全体律师的业务水平和道德素质,因此专门设立了学习制度。于每周四下午在所内会议室进行学习。严格要求每一位律师必须参加。每期学习内容由政治思想教育、专业培训及案例讨论三部分构成。通过多年的实践,我们发现建立学习制度有利于所内的团结向上、学风严谨,律师们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专业学习和严谨办案之中,不但提高了事务所的整体素质,也从另一个方面促进了遵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五、财务制度。
         我所财务制度健全,做到统一入账,账目清楚,开支合理,注重积累。事务所按规定留取基金,用于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基金和培训。律师的养老、医疗已加入当地政府设立的社会统筹或参加社会保险。我所严格依法纳税,从不使用假票、套票等非法手段偷税、漏税,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第六、人事制度。
         包括所务会合作人的产生与撤销、其他合作律师(专职律师)的聘用与解聘、行政人员及见习律师的录用等规定。
         首先,我所对参与所务会的合作人要求严格。我所在吸收所务会合作人时,不但要考察其业务能力和学历修养,同样还会考察其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修养等方面,且特地规定了“考察期一年”的时间规范,确保只有能力、品质俱佳的优秀律师才能成为我所的所务会合作人。
         其次,我所对其他合作人(专职律师)的聘请也是严格把关。我所聘请专职律师需符合学历要求、执业经历要求、品行要求等,缺一不可。这保障了我所执业律师的专业素质。当然,我所并不是仅仅只要求律师,我所也为大量专职律师提供了学习深造的平台。当专职律师为所里作出较大贡献时,我们所都会给予相应奖励,并提供继续学习深造的机会。
    四、遵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报告
    1、执业观念方面,事务所执业观念比较端正,能够维护宪法和法律,正确执行《律师法》,行使律师权利,履行律师义务,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执业为民,尽心尽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全所从业律师能够较好地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执业中没有出现过私自接受委托,没有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没有收受委托人财物,没有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没有发生一起为了一已私利而置国家法律法规不顾,损害当事人利益,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甚至国家利益的行为。
    3、收案收费方面,全所从业律师至今没有发生私自收案收费或者收费后服务不到位的行为,基本上是在严格执行事务所收案收费制度。
    4、代理法律服务事务方面,自事务所设立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基本上做到了依法办案,尽心尽责,坚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的服务理念,诚信待人,诚信服务,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积极认真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收集整理各种证据,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并交换意见,按时出庭,无正当理由从未发生拒绝辩护、代理或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对当事人坚持服务到位,不敷衍了事,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办理各类案件中,从不提供虚假证据,不隐瞒重要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不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能够据理力争,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较好地维护了律师的形象。
    5、业务竞争方面,在事务所从业律师执业的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采取支付介绍费、刊登不实广告进行不正当的行为,尤其是没有办过任何一起“关系案”、“人情案”,没有向司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向司法人员行贿,当事人的反映是良好的。
    五、事务所办公及硬件建设
          “好马配好鞍”,我所更是为全所从业律师提供了优越的办公条件,办公场所位于“金融一条街”的建设大道核心地带,外部环境端庄大气,内部环境宽敞优雅。办公面积共计650平米,每名专职律师平均办公面积达20平米以上。办公设施现代化,拥有投影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及Internet网络,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和网页,每位律师均配备有手提电脑,可随时查阅资料和上网浏览最新信息;所内购买了多项法律软件,便于每一位律师快速查找相关规定,提高工作效率。现代化办公手段,强大的法律信息库和时时更新的网页,使得我所办公环境的硬件和软件均跨入全省最先进的行列。
    2005年11月
    (八)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申报十佳律师事务所事迹材料
    一、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精神文明建设成绩突出
    所领导和支部一班人始终清醒认识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律师在社会经济生活起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只有具备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思想,才能在具体的执业活动中更好的忠于法律,更好的为当事人、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不动摇、不放松、不草率,从各个方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全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才能在执业中忠实地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开拓进取,与时俱进,高质量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首先,坚持抓好政治学习。多年来已形成一种良好的学习氛围,坚持每月集中一天时间的学习制度,学习内容有各级党的文件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各级领导机关的政策文件和时事政治。在形式上采取集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并坚持做好学习笔记和记录。通过学习,教育全体律师自觉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全所已经形成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风尚。通过学习,武装了英达所每一位同志的头脑,提高了英达所每一位同志的思想觉悟水平。无论是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场合,特别是在一些特殊时期和紧要关头,全体工作人员都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都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了共和国法律工作者应有的本色。
    其次,抓好党的组织建设。 2002年我所正式成立了党支部,由主任龙旭英律师担任党支部书记。支部成立后,党员律师非常注重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组织观念强,积极参加组织活动,按时缴纳党费。共产党员在群众中口碑好,威信高,凝聚力强,是所里的中坚力量,政治业务骨干。几年来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律师的全是共产党员。例如:共产党员龙旭英同志处处以身作则,身先士卒,为人表率,带领全所人员努力奋斗,取得了英达所被评为省十佳律师事务所的好成绩。共产党员刘小军,学习努力,工作积极,办案认真,服务热情,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受到市司法局的表彰和物资奖励。
    其三,积极参加各类精神文明活动,引导律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我所每年都承办一定数量的法律援助案件,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帮助;在社会公益活动中,律师们主动捐款并引进拨款八万余元,为贫困山区孩子捐建一所“希望小学”;多次慷慨解囊,为灾区和贫困地区人民捐款捐物,累计数万元;积极参加武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起的捐款活动等等,多次受到上级表扬和社会各界的好评。2003年以来,我所共有10多名律师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信访接待,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所内重教育,所外重行动是我所多年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特色之一,由于我所高度重视了思想政治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保证了全所律师队伍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不断开拓,以质取胜,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在企业和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中取得了显著成绩,代理了一批在全国、全省均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承办了一批中央在汉企业和省、市大型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涉外经济、民商事、行政、金融、房地产案件,代办了出国劳务等涉外见证业务。同时还担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第三工程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中国五环化学工程公司、徐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中侨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武汉理工大学、湖北经济管理大学等大专院校以及行政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巩固原有法律服务阵地的基础上,我们又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省工行、省农行、市商业银行和联社等金融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业务联系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面对日益竞争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很早就注重律师的专业化分工。现有3个业务部门,每个业务部门分别侧重不同的业务领域。同时每个律师也有自己的专业定位,经过长期的实务锻炼和理论钻研,大部分律师都有自己的专业特长,如有的担任多家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房地产法律事务;有的担任多家政府机构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行政诉讼事务;有的有的担任多家金融、证券机构的法律顾问,擅长处理金融、证券法律事务;有的侧重于刑事法律领域,擅长处理行事诉讼案件;有的侧重于劳动法领域,擅长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有的侧重于涉外法律领域,擅长处理涉外纠纷。以二OO四年为例,全所总共办理各类案件400余件,为社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参与各种诉讼及引进外资、外企的谈判,不仅锻炼了律师队伍,提高了律师的业务素质,拓宽了法律服务领域,更重要的是体现了我所律师队伍素质高,业务精,信誉好,在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以人为本,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人员综合素质
    为了适应社会的进步,跟上法律服务市场的新进程,就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因而,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狠抓了律师的学习,主要做法是:(1)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法律业务培训,如省司法厅举办的培训班,全所注册律师一个不漏地参加学习;(2)积极鼓励并创造条件让有些律师深造学习,并帮助他们解决好工学矛盾; (3)鼓励律师自学,不断为自己“充电”;(4)所里定期组织律师学习新法律、新规定,不断更新专业知识结构,组织专人讲课,每一课都使大家弄通弄懂一个方面的专业问题;(5)结合办案,进行案件讨论,提高律师们的办案水平;鼓励律师结合办案撰写文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几年来,我所律师先后撰写出《论民事审判应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调查取证权》、《五大行业直面“入世”挑战》、《浅析债务人在债权人催收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反诉级别管辖异议探讨》和《建议取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院调解制度》等优秀论文,分别刊登在《经济与社会发展》、《律师世界》和有关大学学报上。《论〈海商法〉中的船舶留置权》被评为优秀论文一等奖,并在“长江流域海商法专题研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受到了与会者的重视与好评。通过专业学习,使律师的业务水平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四、严格执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为了提高律师的职业素养,使律师真正做到严格执业纪律,格守职业道德,专门制定了《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规范》,并且为了保证法律服务质量,在坚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还坚持每年开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评查活动。主要措施包括:(1)全面评查:按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求,全体律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以部、省、市司法行政系统通报批评的违规违纪问题为镜子,全面对照检查执业中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并写出书面总结。通过评查使大家在执业过程中,一定要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事,遵纪守法,尽职尽责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把每件案件办得扎扎实实,对当事人负责,经的起历史的检验。(2)及时回访。对每年办理各类案件进行检查,并对有些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广泛监督。专门聘请了企业、党政机关三名同志担任社会监督员,开展执法征求意见活动,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同时,所里有专人负责处理信访和电话投诉,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向主任汇报和反馈给当事人,发现不良倾向及时批评纠正,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
    几年来全体律师能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办案,热情为当事人服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使每个律师在执业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赢得了当事人的称赞和信任。多年来,我所没有发现严重违法乱纪情况,也没有发现私自收案、收费、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利益的事情,更没有发现收费不办案,敷衍当事人,贿赂法官,提供虚假证据,隐瞒重要事实的违法乱纪行为。
    五、适应法律服务发展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
    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既是司法机关的一贯要求,也是律师事务所自身发展的需要。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为适应法律服务发展的需要,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不断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保证了全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做到以《章程》为指导性文件,全面规范管理职能。先后制定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执业规定》、《收、接案件审批制度》、《律师受理案件程序规定》、《律师法律服务质量反馈制度》、《学习制度》、《业务研讨会议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社会监督员制度》、《出差、请、销假制度》等规章制度。由于制度完善、严密,全所各项工作长期保持紧张而有秩序高效优质的状态。合伙人团结奋进,齐心协力,带领全体律师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这些无不得力于严格执行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所带来的良好效果。其次是狠抓内部管理,做到统一收案,统一收费,认真登记,案件完结后,及时进行电脑扫描归档。在财务管理中,我们做到依法理财,照章纳税。多年来,经市、区税务、审计部门检查,均没有发现违反财务制度的情况。2003年我所被评为纳税先进单位,受到江岸区税务局表扬,两年内免于税务检查。
    六、努力创造实现人生价值的最好平台。不断增强凝聚力
    英达所的每一位工作人员,都会深深感受到英达所的良好工作环境,感受到了一种家庭式的舒适和惬意。在这里,个人风采不断展示,个人价值不断得以体现。英达所的管理层注重制度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非常尊重每一位律师和辅助人员,认真听取、采纳律师们就律师执业、事务管理等方面提出的各种合理化建议,并且克服困难逐一予以落实,为律师执业不断创造更好的物质条件,为律师生活不断排忧解难解决后顾之忧。特别是龙旭英主任,处处关心律师,处处团结律师,对每一位英达工作人员都给予真诚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大家有口皆碑,都认为龙主任是好领导、好老师,更是好朋友。在这样的环境、氛围下,全体律师以及辅助人员无一不是勤勉工作,不计得失,为打造英达品牌而努力奋斗。
    英达所倡导甘为人梯的精神,鼓励资深律师进行“传、帮、带”,帮助年轻新手开拓业务,提高业务水平。不少律师,特别是龙旭英主任,在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常常主动把自己受理的案件,安排给一些没有案源或案源不足的年轻律师办理,并且抽出大量的时间对年轻律师的办案活动进行指导。在这样的帮助下,不少年轻律师逐步成长起来,避免了走弯路,打开了局面。
    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是律师事务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力。英达所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一贯强调内部整合,注重发挥专业互补、资源共享的优势,坚决反对单兵作战,反对个人英雄主义和个体户式做法,在节减办案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事务所的规模效益,既调动了个人的积极性,又发挥了团队的优势。
    英达所非常注重对律师以及辅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在积极参加律师年度培训的同时,也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内部培训制度。通过邀请学术机构的专家讲课,安排资深律师传道解惑,帮助律师们及时掌握每个领域的最新法律发展动向以及处理典型案例的成功经验。每次培训中,大家认真听讲,课后踊跃讨论,围绕一些争议性强的话题甚至展开激烈的辩论,大家都觉得每次参加培训,都会有新的收获,也更好的融入英达所这个和睦的大集体。
    今后,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将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领导下,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团结拼搏,与时俱进,再创佳绩,为把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办成一个规模、管理、服务、素质、效率、效益均一流的法律服务机构而努力奋斗。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