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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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派出第二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03日作者:宜昌市律协

    近日,湖北夷陵律师事务所刘金波、湖北楚鼎律师事务所胡开凤两名律师志愿者,分别踏上前往青海海西州、新疆克拉玛依市进行法律援助的征程。
 宜昌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王铃安介绍,这是该市派出的第二批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2012年,王俊成为宜昌市首位“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
 宜昌市律师协会会长刘钢说,全市招募“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时,注重选拔政治思想觉悟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的执业律师前去西部边远地区做法律支援。今年,全省有11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其中该市有2名。
   此前的7月11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1+1”法律援助律师座谈会,为两名律师践行祝福。座谈会上,王俊分享了自己第一批参加西藏法律援助的经验,刘金波和胡开凤畅谈对未来一年法律援助的想法和目标。王铃安表示:“我们为两位律师感到自豪,希望他们能利用一年的时间发挥自己的能力,为宜昌律师争得荣誉,为法律贫瘠地区播种,为祖国贡献一分力量。”
 胡开凤:万里援疆无悔人生
 7月13日出发,19号晚上9点才抵达新疆克拉玛依市。一路劳累的湖北楚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志愿者胡开凤,第二天一早便到克拉玛依市司法局报到,当日下午就开始了法律援助工作,接待了3名当地群众来访。“当地群众淳朴,社会稳定,生活富裕。”胡开凤说,克拉玛依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援工作,对自己的接待和安排非常体贴,来访的群众也给自己留下了极好的印象。她表示,一定会尽己所能服务好当地政府和百姓。
 非科班出生,44岁时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从事法律工作的资格。执业仅7年,52岁却义无返顾奔赴新疆开展法律援助。胡开凤总是给人惊奇,她的人生注定要在律师这条为正义维权的道路上发光发热。
 办案之外,胡开凤话不多,也不愿过多地去表达自己的职业理想。但她有一颗低调热忱的心,从她执业以来便投身公益事业便可体会到。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李文彬介绍,胡开凤曾经义务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一年,执业期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余件,年均办6件,远高于我市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数。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胡律师尤其热衷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她无偿办理的法律援助案比有偿服务案件的胜诉率还高呢。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胡开凤希望人们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用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不久前,在得知自己有幸加入到“1+1”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中时,她第一个念头便是以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为社会做点有益的事情。
 很多人好奇,一个没几年就要退休的女性律师,正处于事业的巅峰阶段,为何要义无反顾地前往新疆?边疆地域不仅环境与内陆不能相比,治安隐患更是让人提心吊胆,何况做法律援助就意味着要冲锋陷阵与一切意想不到的艰难险阻作斗争。
    当人们从胡开凤坚定的态度和执着追求的眼神里,读出了法律的精神,并报以赞美之词时,胡开凤却淡然如初不以为然。因为在她的概念里,前往法律系统缺失的地区做法律援助,是一名律师必定会参与和经历的事情。她感慨自己的幸运,因为有很多律师想去却因为各种原因走不开,对她来说,这是荣耀更是使命。“尽己力,听天命,无愧于心,顺势而为,随遇而安。”临行前,胡开凤的朴实话语,诠释了她援疆的决心。
 刘金波:满腔热情播撒法律火种
 7月18日,湖北夷陵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金波经过一个星期的长途奔波,从北京辗转抵达西宁,开始为期一年的法律援青之路。“一路上,我感受到是满满的重托和社会责任。”刘金波说,从北京到青海,他切身体会到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自己决不忘初心,在未来的一年里,为青海省海西州的法律援助事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执业15年的刘金波,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科班出身的他,不仅在法律上有所建树,还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证券法律从业资格。多年来,他以勤勉尽责、诚信规范的执业态度,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得客户信任。
    2006年2月,刘金波接受宜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故意杀人犯许某担任指定辩护人,他并没有因为是无偿援助案件而区别对待,而是顶住各方面压力,用专业的职业素养沉着应对,提出许某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无罪辩护意见。经过激烈交锋,律师论证充分的辩论,最终得到了法院采纳,该案判决后好评如潮,被各大媒体竞相报道。
 刘金波以当事人满意为工作标准,忠实勤勉、尽心尽力为民维权,吸引很多当事人慕名而来。2014年5月,一起溺水身亡非工伤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找到刘金波求救,对方拒不赔偿。他接受委托后,迎难而上,远赴云南省西双版纳自治州履行代理职责,炎炎夏日不顾酷暑奋战10天,终于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到88万元的巨额赔偿款,让当事人感激不尽,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得知刘金波报名援青一年,家人起初有些不舍。他知道自己是家里顶梁柱,可是能够为祖国偏远地区的无律师县和法律服务匮乏地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这是他此生的心愿,他不想错过机会遗憾终身。
 临行前,刘金波有些兴奋。他规划着,在未来的一年当中,自己将努力为当地老百姓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宣传好法律知识,切实解决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希望在他离开后,这个地区的百姓工作生活中无论碰到什么矛盾纠纷,都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刘金波希望自己和宜昌的法律援助志愿者们一起,在祖国最偏远的地方,播下法律火种,并形成燎原之势,照亮法治中国的进程。
 王俊:建立一支带不走的律师队伍
   4年前,王俊作为湖北省首位援藏志愿者律师、西藏山南地区首位援藏志愿者律师、宜昌市首位“1+1”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踏上了环境严酷的西藏。
 当时,加查县是全国213个无律师县之一,不仅没有律师,连法律工作者也没有,当地群众唯一的维权方式便是上访。王俊深感在这片法律荒漠上,只有建立“带不走”的法律组织才是根本所在。为此,她跑遍所有相关部门机构,多次与当地领导沟通,通过愚公移山般的精神终于建立起加查县法律援助中心。
 2012年6月的一天,在当地工作的四川某建筑公司员工王女士因工伤导致七级伤残,公司始终拒绝赔偿,当事人却不愿申请法律援助。王俊了解到,当事人曾去拉萨咨询过律师,拉萨律师要收1万多元律师费,后来又去了山南地区人社局、加查县安监局,都要她举出证据,否则不予受理。一个农民工,怎会懂得什么是搜集证据、保存证据?
 这是加查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后受理的第一起案件。第二天,王俊便前往公司进行调查,经过3天的缜密调查、收集证据,该公司终于依照法律同意对王女士进行了赔偿。
 2012年12月8日,王俊在加查县华能水电分公司设立了西藏自治区唯一一个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每周在工作站义务开展法治宣传,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建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2013年3月,王俊处理一起冬季施工性裁员所引发的劳资纠纷,当时农民工和工程局剑拔弩张,一触即发,民警也无法控制场面。王俊通过和农民工耐心沟通,和工程局依法依理的协商,最终化解了治安危机,并为农民工友们解决了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及工伤赔偿等8方面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他们在敏感期讨薪遭政治拘禁的风险。
     一年服务期间,王俊成功化解多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先后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56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8起,结案金额达158万元,办结案率100%,受到了西藏司法厅高度肯定,荣获西藏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律师称号。
 杰出的法治工作,使得加查不再单纯利用土地、税收优惠,而是用法治软环境优势来吸引投资,成为全西藏法治建设、招商引资先进典型。加查县司法局成为司法部“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进单位。2014年7月,司法部邀请加查县委书记贡觉多吉前往人民大会堂作“1+1”法律援助先进事迹报告,是全国274个受援县中唯一选中的受援县。
  王俊个人荣获司法部“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优秀律师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并先后荣获湖北省三八红旗手、宜昌市劳动模范和全市十大民选新闻人物、“全国三八红旗手”等殊荣。
 援藏期满回宜后,王俊继续接受聘请担任加查县政府法律顾问,通过电话、微信等继续开展法律援助。今年,王俊将在西藏山南设立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建立一支不走的职业律师队伍。